老伴,老伴过世 再婚妻子还能住家吗 公证处:居住权可受保障

老伴,老伴过世 再婚妻子还能住家吗 公证处:居住权可受保障

  三峡晚报讯(全媒记者申明)老伴去世,因无房屋产权,再婚妻子担心被逐出家门。记者从宜昌市三峡公证处获悉,经公证员帮助,根据《民法典》办理了居住权合同公证,消除了后顾之忧。

  “老伴过世了,我会被赶出家门吗?”8月中旬,家住城区的刘阿姨来到宜昌市三峡公证处咨询。

  刘阿姨说,她与李大爷是再婚夫妻,婚后一直居住在李大爷婚前的房屋里,几年前,李大爷去世了,前不久李大爷的儿子小李准备将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,希望她配合办理相关手续。

  刘阿姨名下没有房屋,且李大爷生前说过,这个房屋她可以一直居住至去世,如果放弃了继承权,小李把她赶出去了怎么办?

  了解情况后,公证员告知刘阿姨,按照《民法典》规定,可以办理居住权合同公证保障自己的权益,并将相关规定告知了小李,小李表示认同。随后,公证员为二人办理了继承权公证及居住权合同公证,解决了刘阿姨的后顾之忧。

  【来源:三峡晚报】

  声明:此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,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,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,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。邮箱地址:jpbl@wccm.sinanet.com

  举报/反馈

本站只提供WEB页面服务,本站不存储、不制作任何视频,不承担任何由于内容的合法性及健康性所引起的争议和法律责任。

若本站收录内容侵犯了您的权益,请附说明联系邮箱,本站将第一时间处理。

© 2024 www.cnsealing.com  E-Mail:  

统计代码

观看记录